公告日期:2025-11-1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25 年 11 月 28 日
文件目录
会议须知.......2
议案 1 关于发行 2026 年资本工具的议案......5议案 2 关于发行 2026 年专项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的议
案......7议案 3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
案......9
议案 4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11议案 5 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2议案 6 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90议案 7 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111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11 月 21 日)股东
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限制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股权
登记日(即 2025 年 11 月 21 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
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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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 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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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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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发行 2026 年资本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充实本行资本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行拟在取得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于 2026 年择机发行资本工具用以补充资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工具类型
拟申请发行的资本工具为二级资本债券,该资本工具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在
监管机构核准额度内根据本行融资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债券期限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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