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0 17:32:10 股吧网页版
美凯龙:H股公告(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8)

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

订立合夥企业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订立合夥企业交易(「 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告乃为提供与公告有关补充资料而作出。
合夥企业交易的性质
合夥企业交易(包括差额补足及远期承接安排,详见公告)使本公司能够为完成建议交易事项而获得其他融资安排,并通过中国信达和信达资本(「信达集团」)向天津信美实缴出资并由天津信美向信达集团支付投资收益的方式获得信达集团的融资。制定差额补足及远期承接安排旨在确保本公司及其指定主体全额偿还上述实缴资本和投资收益,并在本公司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时确保信达集团能够出售其持有的天津信美股权。本公司认为,该融资安排及其条款(包括差额补足及远期承接安排)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经与其核数师讨论并於本次合夥企业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对天津信美的投资将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本公司将基於通过投资委员会控制天津信美,以及,鉴於信达集团仅从天津信美获得固定回报(即实缴出资额加门槛收益),而本公司从天津信美获得可变回报,将信达集团对天津信美的出资视为一项融资,从而将天津信美并表为全资子公司。

烟台红星的主营业务
烟台红星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两家位於天津的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经营管理,并从中获得收入。
西藏畅星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西藏畅星家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西藏高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西藏高和」)和西藏高诚众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西藏高 诚 」)分 别 间 接 持 有 西 藏 畅 星 8 0 %及20%的股份。西藏高诚由西藏高和及北京畅和智力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畅和」)分别持有99%及1%的股份。西藏高和由苏鑫直接持有59%的股份。西藏高和的其余五名股东分别为周以升、北京高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和」)、唐春山、陶民及北京畅和,其各自持有西藏高和17.8%、12.6%、5.4%、4.2%及1%的股权。北京高和由陈姗娜、龚亦舒及代颖分别持有60%、20%及20%的股权。北京畅和由苏鑫、周以升及唐春山分别持有60%、30%及10%的股权。
根据公开资料及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苏鑫、周以升、唐春山、陶民、陈姗娜、龚亦舒及代颖为独立第三方。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公告内容维持不变。本补充公告为公告之补充,应与公告一并阅读。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

邱喆

香港,2024年9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车建兴、施姚峰、李建宏及杨映武;非执行董事为郑永达、王文怀、邹少荣、宋广斌及许迪;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薛伟、黄建忠、陈善昂、黄志伟及蔡庆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