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姚威、张铭文、李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托出席董事2名,崔勇副董事长、邵瑞庆董事因其他公务分别书面委托吴利军董事长、刘世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吴利军先生为本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崔勇先生为本行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关于批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
(1)批准吴利军、崔勇、郝成、赵晶晶、刘世平、刘俏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利军为主任委员。
(2)批准李颖琦、赵晶晶、姚威、李引泉、刘世平、胡湘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颖琦为主任委员。
(3)批准郝成、杨兵兵、张铭文、李巍、李颖琦、胡湘为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郝成为主任委员。
(4)批准李引泉、刘世平、黄振中、李颖琦、胡湘、刘俏为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李引泉为主任委员。
(5)批准刘世平、吴利军、李引泉、黄振中、刘俏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世平为主任委员。
(6)批准刘俏、李巍、李引泉、黄振中、李颖琦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刘俏为主任委员。
(7)批准郝成、齐晔、姚威、张铭文、黄振中、胡湘为第十届董事会社会责任、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郝成为主任委员。
赵晶晶女士、李颖琦女士、胡湘先生及刘俏先生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就任,其余委员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就任。其中,在李颖琦女士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前,邵瑞庆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刘俏先生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前,洪永淼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在胡湘先生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前,黄志凌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社会责任、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理财存量资产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与关联法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与关联法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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