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2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7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16 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5 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1.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5)。
2.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180,805,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3682%,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5.72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回购均价 5.52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999,493,000.34 元(不含交易费用)。
3.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预计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 180,805,241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49,106,484,611 股变更为 48,925,679,370 股。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股份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拟注销后
股份类别 本次拟注销 本次不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股) 注销股 股份数量(股) (%)
份(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9,106,484,611 100 180,805,241 0 48,925,679,37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0,805,241 0 0 0
股份总数 49,106,484,611 100 180,805,241 0 48,925,679,37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80,805,241 股,其中本次注销
180,805,241 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
手续,并及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