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签署委托运输管理和商业资产经营合同
来源:财中社
5月7日,京沪高铁(601816)发布公告,公司与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京沪高速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及《京沪高速铁路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合同》。
《京沪高速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内容为公司委托北京局集团公司、济南局集团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开展运输管理工作。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结算单价以2024年度单价为基数,自2025年度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结算单价的基础上按照5.355%增长执行。经双方协商确认委托运输费用项目、工作量名称和结算单价如下:

《京沪高速铁路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合同》包括落实安全管理、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责任,维护铁路企业形象,确保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委托经营相关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功能性。委托经营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受托方应向公司支付客站商业资产使用费。收益分配金额按上一年受托方向公司实际支付的客站商业资产使用费为基数,按每年5.355%增幅比例确定。
2025年一季度,京沪高铁实现收入102.23亿元,归母净利润29.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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