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二)科学合理。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合理运用各类市值管理工具,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三)价值创造。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聚焦主业,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着力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振投资者信心,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回报。
第二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
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建立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体系,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应当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
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
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协调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必要时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主
要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二)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三)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息。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主业经营。以推进现代化铁路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持续优化完善客运产品结构,着力提升线路运输能力,不断丰富运输产品体系。努力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公司特点的差异化、高品质服务体系。
(二)信息披露。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机制,针对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热情接待投资机构调研,及时答复投资者疑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提升股东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四)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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