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1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成都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
制了《新华文轩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议案》
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情况进行了检讨,有关检讨情况已载于《新
华文轩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新华文轩2025 年半年度报告》(A 股)及其摘要、《新华文轩 2025 年中期报告》(H
股)及《新华文轩 2025 年中期业绩公告》(H 股)。该等报告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
有限公司的《新华文轩 2025 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 2025 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
民币 8.57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60.52 亿元。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23,384.10 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 0.19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 23,442.98 万元(含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A 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形成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