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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5:45:51 股吧网页版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 1:《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律,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
同维护好会议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
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及 1 名律师代表参加对
审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4,172,075,670.09 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957,931,237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95,793,123.7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20.49%。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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