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投资者
关系工作并为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务安排。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和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四)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
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八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由熟
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收集投资者关心热点问题,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公司联系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九条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
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公司通过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条 公司邀请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
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回答相关问题并听取意见建议。公司将合理、妥善地安排各项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
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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