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4:《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5:《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6:《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的议案》
议案 7:《公司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 8:《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
议案 9:《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律,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大会推选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 1 名律师代表
参加对审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要求,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 年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以“建设成为科技引领、行业领先的创新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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