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6:08:08 股吧网页版
星宇股份: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4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届满,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40,000 股公司股
票已于 2024 年12 月 17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过户价格为 72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43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30%、30%。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40,000 股公司股
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6950511),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 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对参加对象每个年度的综合绩效评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相关绩效考核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年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参加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

评价等级 S A B C D

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70% 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 63 人,根据公司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其中 60 人绩效评价等级为 B 级及以上,解锁比例为 10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
量 206,400 股;3 人绩效评价等级为 C 级,解锁比例为 7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
数量 6,720 股。

根据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