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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1:06 股吧网页版
蓝科高新:董事会关于对2024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 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4)3300126 号)和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4)3300127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非标事项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1、前任控股股东涉嫌资金占用

公司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在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的控制期间,公司参与了河北赵县供暖项目和太原市水环境项目。

2019年8月至12月,公司在河北赵县供暖项目中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外付款4,000.00万元;2019年12月,公司在太原市水环境项目中根据相关采购合同对外付款7,482.50万元;供应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部分款项用于项目支出,部分款项支付给中国能源或其控制的企业。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述两个项目中累计对外付款金额为11,482.50万元,累计回款金额为5,045.50万元,累计未回款金额为6,437.00万元(即: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不超过6,437.00万元)。

截止2023年度报告日,公司已经全部收回上述资金。

2、前期差错更正——追溯重述法

公司原在2019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的合同款11,482.50万元作为经营活动计入预付账款核算,在2020年度报告中对河北赵县供暖项目和太原市水环境项目均按净额法确认了销售收入及应收款项。

鉴于前述事项,公司将其更正为资金融通性质,将2019年的预付款及后续年度的回款作为投资活动核算,将2020年度该等项目的毛利622.69万元作为资金占用费分类为其他业务收入,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
(1)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 186,519,938.92 -114,825,000.00 71,694,938.92

其他应收款 28,622,980.89 113,676,750.00 142,299,73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24,951.64 172,237.50 29,297,189.14

未分配利润 350,607,267.75 -976,012.50 349,631,255.25

利润表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 -10,854,496.06 -1,148,250.00 -12,002,746.06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所得税费用 -5,489,907.05 -172,237.50 -5,662,144.55

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357,778,389.52 -114,825,000.00 1,242,953,389.52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114,825,000.00 114,825,000.00
有关的现金

(续)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 876,528,89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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