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1:42:04 股吧网页版
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金融衍生业务资质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新增金融衍生业务资质及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随着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国际金融市场走势的复杂多变,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风险日益凸显,汇率波动已成为影响公司利润的关键外部因素之一。为有效防范公司涉外业务中的金融风险,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计划申报货币类金融衍生品额度2,000 万美元,全年持仓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新增金融衍生业务资质
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外汇剧烈变动风险、付款、收款预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坚持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标,以套期保值为基本原则,开展
合理必要的以货币、汇率等为标的资产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抵消全部或部分风险敞口,保障利润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全部基于真实订单的套期保值需求,公司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密切相关,工具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品种为远期结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境内子公司优先选择境内交易场所,未经营相关境外实货业务的,不得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

(二)交易金额

2025 年,公司计划申报货币类金融衍生品额度 2,000 万美元,全年持仓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在授权期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执行,包含且不限于交易的范围、品种、额度及期限,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规模不超过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及信用额度,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将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持有合约价值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将来源于其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对外汇的套期保值,严格遵循风险中性原则,旨在缓释汇率风险。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
度新增金融衍生业务资质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坚持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业务,旨在缓释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然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公司及成员企业在汇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面临市场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

若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约定获得套期保值盈利,无法对冲实际汇兑波动损失,从而造成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

若项目业主方支付能力变化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公司将无法按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割,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记录业务信息,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所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在手外币为基础,旨在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不从事投机性交易。具体业务开展必须基于对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匹配。

2.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