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2
二、 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12
三、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情况......13
四、 本次收购的主要情况......16
五、 本次收购的交易对价......21
六、 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22
七、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4
八、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27
九、 前六个月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8
十、 收购人委托的专业机构......29
十一、 收购报告书......30
十二、 结论意见......3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含有以下含义:
交投集团、收购人 指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市交通
投资开发公司”“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上市公司 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交工、标的公司 指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交
通工程(集团)公司”
交易对价/标的资产 指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通过向交投集团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交投集团持有的宁波交工 100%股权
交投集团因上市公司通过向其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
本次收购 指 购买交投集团持有的宁波交工 100%股权构成收购宁
波建工股份
通商集团 指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国资委 指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交投集团签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宁波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
《资产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
(2024)甬第 0232 号)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宁波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
《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加期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
报字(2025)甬第 0137 号)
本所、本所律师 指 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修正)》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5)》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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