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管理范围涉及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的管理、利润和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财务检查、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和子公司。
第四条 各级子公司应在遵守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经济核算,强化内部约束,规范税务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控制和分析,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优化财务结构;实现公司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关财务管理权限。
第八条 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股份公司本级的会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并对各级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管理均纳入股份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的财务管理职责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行下列具体职责并行使相应职权:
(一)组织和领导公司财务部门开展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保证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公司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组织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六)参与研究和制定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经营预测及项目筹划,对重大投资决策、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把关,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七)指导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对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建议方案;
(八)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对各级子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实施资金管理,负责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融资事项、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融资事项等;配合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事项,负责募集资金的划拨支付与管理。通过合理的财务控制手段和财务杠杆,使公司保持适度的负债水平和合理的现金流量;
(四)负责成本费用管理,规范成本费用核算,降低成本费用;
(五)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做好审查、登记、申报等相关事务;
(六)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税收政策,制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与操作手册,及时完成公司纳税计算、申报工作等,依法纳税;
(七)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开展财务分析,对公司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影响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公司的年报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九)编制公司财务决算,编制公司利润分配建议草案和弥补亏损建议草案;
(十)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的会计信息;
(十一)保持与审计、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的良好沟通;接受并配合财政、税务、证券监管、审计等机关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公司的会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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