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判断的原则,现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基于保障公司利益为出发点,本次修订稿主要是针对更新 2025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财务数据加期,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经审阅,上述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反担保为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材料齐全,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先凤 黄惠琴 谢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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