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已撤回上诉;
公司子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上诉方;
涉案金额:本次涉及(2023)浙 02 民初 479 号案件相关的工程
款 67,021,111 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上诉双方均已撤诉,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钱湖文旅集团”、“被告”)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建乐”、“原告”)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东钱湖文旅集团支付所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检测费,并请求判令建工建乐对涉案“宁波院士中心项目”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受理本案,并于 2024 年 8 月下发《民
事判决书》,建工建乐、东钱湖文旅集团均不服上述判决,均提起上诉。
(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1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建工建乐、东钱湖文旅集团提起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 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后建工建乐、东钱湖文旅集团分别 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撤诉申请书》以服从 一审判决为由申请撤回上诉。
建工建乐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4)浙民终 983 号《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准予撤诉,一审判决自裁 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已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暂时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 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2024)浙民终 983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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