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出具的告知函,晶科能源决定终止原与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合作事项。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终止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与晶科能源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在晶科能源下属厂区内投建 2 个储能项目和 7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的储能项目为晶科能源提供充放电服务、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销售给晶科能源使用,晶科能源按协议约定价格向公司对应支付能源服务费、电费。该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指导性文件,各项目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上述签署《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的具体内容
刊登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市场变化,经公司与晶科能源商议,双方决定调整上述《框架协议》下的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的储能项目的建设规模、合作期限以及服务费率。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4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框架协议》下的 5 个光伏电站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2 个光伏电站项目和 2 个储能项目由于实施条件暂不成熟尚未投资建设。
本次晶科能源决定终止合作的项目为前述未投建的 2 个储能项目,分别位于浙江省海宁市(以下简称“海宁项目”)与安徽省合肥市(以下简称“合肥项目”)。
其中海宁项目 10 年合作期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 5,800 万元,合肥项目 20 年合
作期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 19,196 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终止的原因
《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由于项目实施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公司未与晶科
能源就海宁项目、合肥项目签署具体协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晶科能
源出具的《关于终止相关储能项目合作的函》,晶科能源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其自身整体发展战略与最新市场情况变化,决定终止海宁项目、合肥项目的合作事宜。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晶科能源此前与公司仅就前述储能项目的合作达成了意向性约定,且项目实施条件尚不成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未签署具体协议,公司未发生资金投入,项目未开工建设,双方尚未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因此本次终止事宜不涉及违约责任。
综上,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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