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5-02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12.29 元/股(含)。
2、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3、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4、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未来 6 个月内均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无法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 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拟回购资金总
序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额 回购实施期限
号 (万股) 的比例(%) (人民币万
元)
1,221-2,441 0.08-0.16 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
1 减少注册 (按照回购价格 (按照回购价 15,000-30,000 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
资本 上限测算) 格上限测算)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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