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4-25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09)专字第60464432_B03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
(统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于2009年4月24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安永华明
(2009)审字第60464432_B03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
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集团提供的2008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贵集团与贵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作出如
下专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
责是贵集团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集团2008年度财务会计资
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
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贵集团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
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贵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业。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未从期末占用余额中
扣除。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指贵集团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以及贵集团与“关联自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债务人主体不同外,“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业务内容与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同。除“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作为“经营性资金往来”。2
一、 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5年
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二)》(2006年4月
修订)第一条及附件一的有关要求编制的。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理
方法: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贵集
团”)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预付款项,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
予以抵销,因此在本专项说明不作列示。
(2) 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按照其余额和发生
额全额列入本专项说明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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