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4-28
股票代码: 601727 股票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09-01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二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09 年4 月20 日公告,因讨论对公司资产、经营具有影响
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尚未召开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为维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
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 年4 月20
日起临时停牌不超过10 天。直至相关事项的方案确定,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复牌。
2009 年4 月27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届二十一次
会议,会议就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进行了讨论决策,现将公
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
决的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2
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基本
条件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3、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 亿股(含7 亿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3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
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
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财务投资者,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发行对象以货币
资金方式认购。
5、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6、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若公司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4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