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8:36:05 股吧网页版
际华集团:际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
项目、3542 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 757.55 万元,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节余募
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404,95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1,377.5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0 年 8 月 4 日

发行名称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437,861.4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31,291.5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4 月 18 日

目前,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3542 公司搬迁建设
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和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57.5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一)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

结项名称 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5,449.82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5,449.82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0 万元

(二)3542 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结项名称 3542 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24,557.85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23,956.5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601.26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流,601.26 万元
及相应金额
(三)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

结项名称 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16,441.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6,284.71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56.2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流,156.29 万元
及相应金额

注: 1、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格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累计已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523.97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2,925.85万元;3542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3,302.30 万元,已签
金金额为 15,960.47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 324.24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合计 3,904.38 万元。其中“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预计数,包含该募投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进度款、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若最终结算金额低于当前预估,公司将就差额部分依据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相关程序,若最终结算金额超出当前预估,超出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计算公式为: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3、上述数据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