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务实,认真履行了监督与核查职责。按照制度规定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监督、评价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 年度工作事项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张继德、徐坚、史俊龙 3 名委员组
成,其中张继德、徐坚为独立董事,张继德任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张继德、李华、陈向东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张继德、李华为独立董事,张继德任委员会主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委员以现场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纪要进行了签字确认。历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在
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等 2 项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
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 10 项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
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北
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
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 2 项议案。
6、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
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7、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北
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 3 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 年度各项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并督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指导公司审计部门2024年各项审计及风险防控工作,并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审计工作能够以问题、风险为导向,通过审计工作不断促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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