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8:33:39 股吧网页版
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3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议案》

为强化集团管控,推进资源优化整合,理顺公司总部及业务板块产权和组织结构,推动长期战略落地,会议同意公司对煤机业务实施重组,将公司煤机业务相关资产(含公司直接持有的煤机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负债、业务、人员整体划入全资子公司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负债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更加全面的体现公司的核心业务和产业布局,准确反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会议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ZMJ Group CompanyLimited”,A 股、H 股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创智领”(最终以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A股、H股证券代码及 H股英文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会议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将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