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点在公
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其中董事 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万振华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新增后任一时点合计最高合约价值(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新增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授权期限(2025 年 4 月 18 日通过后 12 个月)截止日止,董事会授权经
营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具体操作事宜。本次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或套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 100 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拟定名:华峰铝业(香港)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桢,经营范围包括铝板带箔材料及其制品销售、原材料进出口、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等(最终以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的备案或审批结果以及香港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注册登记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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