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延期至2026
年2月11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6
年2月11日。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及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82,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97%,最高成交价为4.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5元/股,成交金额为3,047,24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6,81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5%,最高成交价为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68,345.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范建刚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即2025年3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其届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32%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79,110股股份,对应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7.32%)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双方届时配合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的转让股份数量、转让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且第二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第二次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
目前双方正在商议第二次协议转让事项,为避免股份回购引起的股价波动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故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待第二次股权转让协议披露后,公司继续履行股份回购。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延期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11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6 年2月11日。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上限价格,将有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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