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9 18:41:20 股吧网页版
风范股份: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对黄金强、
韩莉莉享有共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债权,转让给常熟市国发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国发”),转让金额为60,000,000.00
元。

本次转让债权系关联董事黄金强先生应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涉及的债权,
本次债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债权转让有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强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
表决。本次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黄金强、韩莉莉签订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黄金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黄金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并经公司与黄金强、韩莉莉共同清理和清算,公司对黄金强、
韩莉莉享有人民币393,391,555.85 元 的债权。截至2025年5月29日,人民币333,391,555.85元的债权已被清偿,公司对黄金强、韩莉莉尚享有共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债权,现公司将上述剩余债权转让给常熟市国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国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债权系公司收购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60%股权时,交易多方签订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黄金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黄金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晶樱光电2023年、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合计数未达到《补偿协议》约定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经公司与黄金强、韩莉莉共同清理和清算,公司对黄金强、韩莉莉享有人民币393,391,555.85元的债权。截至2025年5月29日,人民币333,391,555.85元的债权已被清偿,公司对黄金强、韩莉莉尚享有共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债权。
鉴于黄金强、韩莉莉暂无力偿还剩余60,000,000.00元的债权,为解决资金回笼,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常熟国发,并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0:00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金强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债权转让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常熟国发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受让方):常熟市国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1:黄金强

丙方2:韩莉莉

鉴于:甲方与丙方(丙方1、丙方2统称“丙方”)于2022年12月签署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众启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宫本贸易株式会社、宁晋县晶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博联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世纪凤祥贸易有限公司、马燕婷、韩莉莉、黄金强签订之股权收购协议》、《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众启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宫本贸易株式会社、宁晋县晶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博联登投资管理合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