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 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726,104 股,发行价格为 57.8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514,826,899.5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6,389,101.0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8,437,798.4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29 号)。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拓普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拓普集团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现就 2024 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对持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 公司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与拓普集团签订了《保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荐协议》,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的保荐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通过日常沟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
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
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无违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法违规情况,并切实履行所做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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