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1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2,427,38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
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
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4 月 29 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国资监管机构出具的《关于
华泰证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
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并注销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0,973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8.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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