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17:10:11 股吧网页版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增项目名称:年产72万吨铝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9.19亿元,拟变更募集资金5.90亿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计在2027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逐步投产并产生收益。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47,276.85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8,352,723.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位。2023 年 8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 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50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 6,115.67 6,115.67 已变更

池材料项目

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 123,982.78 32,775.91 91,936.50

业园项目

注: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结合公司“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一期实际投入进展情况,考虑未来预计产生的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瑞新材”)实施的年产 72 万吨铝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本次涉及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 5.90 亿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46.09%。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为义瑞新材新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本次转入的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

(1)名称: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2)实施主体:鸿晟新材

(3)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