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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18:11:37 股吧网页版
中国建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07 年 12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 年 4 月 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修订,

2019 年 12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2021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修订,

2026 年 2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1 总则

1.1 为适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强化战略规划管理,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2.1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2.2 董事长为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及调整,由董事长
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2.3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行使

以下职权:

2.3.1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会议;
2.3.2 负责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事项;
2.3.3 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2.3.4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2.4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 2.1 条至第 2.3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其中,主任委员随董事
长的更换而更换,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行
其职权,或经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2.5 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企业策划与管理部。有关具体工作职责分
工如下:

2.5.1 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根据需要提出会议提案,提供或组织相关部门提
供会议所议事项的资料;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财务资金
部、投资部、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对照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主要职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提出议案、提供资料。委
员会办事机构收到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提案后,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提请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2.5.2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前审核委员会所议事项及资料的合规性,协调
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工作衔接,并列席委员会会议;

2.5.3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审定会议议案和签发会议通知;
2.5.4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发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组
织会议召开等会务工作。

3 职责权限

3.1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1.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为董事会建立健全企业战略规划研究、

编制、实施、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提供意见建议。具体包括:

1)深入研究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

2)组织制订企业战略规划;

3)推动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4)监控战略规划实行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完善。

3.1.2 对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
见;

3.1.3 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投融资、资产重组、
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3.1.4 对可持续发展、ESG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具体包括:

1)审议 ESG 战略、ESG 工作方案和重大举措,听取执行情况汇报;

2)审议公司拟对外披露的 ESG、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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