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亿元~10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4.3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3,773,10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20%
实际回购金额 999,730,634.9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51元/股~10.7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36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6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2元/股,最低价为9.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0,625,31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并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2025年10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773,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回购最高价格10.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730,634.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的 6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3亿元-6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4
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合计增持公司49,502,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交易金额 491,421,433.90 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内容详见《平煤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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