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4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于 2025 年5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变更 2022年 6 月 7 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概述
(一)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瑞平煤电
2022 年 6 月 7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
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及煤矿开采资产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店煤业”,拥有
矿井夏店矿)、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北二井煤业”,拥有矿井梁北二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平煤电”,拥有矿井张村矿和庇山矿)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函 1”),主要内容如下:
“1、在平煤股份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科技”)120 万吨焦化项目建成投产后 36 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在夏店矿及梁北二井投产后 36 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
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瑞平煤电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 个月内将瑞平煤电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二)平禹煤电相关矿井
2022 年 6 月 7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
竞争的煤矿开采资产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昇煤业”)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函 2”),主要内容如下:
“平禹煤电下属矿井的煤质相对较差,经济效益较差,对于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平禹煤电及其煤矿资产,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梳理优质资产等,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
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连续两年盈利等);本企业承诺将在符合注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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