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4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
详见 2025-042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庆明、焦振营、张国川、许尽峰、张后军、王羊娃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
二、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5-043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三、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
详见 2025-044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5-045 号公告)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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