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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21:44:20 股吧网页版
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
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钟瑞明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杨勇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郑国雨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芦苇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核芦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
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芦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芦苇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芦苇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芦苇先生的董事任期三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芦苇先生不从本行领取薪酬。芦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芦苇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核芦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芦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芦苇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同意聘任芦苇先生为本行行长,其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芦苇先生自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就任本行行长。自芦苇先生任职之日起,姚红女士不再代为履行行长职务。芦苇先生不从本行领取薪酬。

三、关于指定代为履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等职务人选的议案

姚红董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指定姚红女士(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代为履行行长、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职务,至新任行长芦苇先生、新任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正式履职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杨西琳女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市场总监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核杨西琳女士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杨西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杨西琳女士担任本行金融市场总监。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西琳女士为本行金融市场总监,其任职资格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杨西琳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五、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股东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

六、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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