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股票简称:邮储银行 股票代码:60165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 月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本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本行风险。一、关于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发行人将向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1,757,994.00 万元、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785,406.07 万元、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456,599.93 万元,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已与本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本次向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行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行 A 股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20,569,620,252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行总
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其中,财政部拟认购数量为 18,604,420,886 股,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数量为 1,242,731,123 股,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数量为 722,468,243 股。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不足 1 股的部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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