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滨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4,401,000元(44,01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4,452,655.91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3日
●“旗滨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3日
一、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43元/股。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连续21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含130%,即7.06元/股),满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条件,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公司在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2日期间披露了2次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在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披露了10次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737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8%;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2月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38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80%×238/365=1.1737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737=101.1737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3日
5、“旗滨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3日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旗滨转债”余额为人民币4,401,000元(44,010张),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0.2934%。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495,595,000元“旗滨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5,260,38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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