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为全体独立董事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及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保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独立董事履职法律风险与责任压力显著上升。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架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战略决策、监督管理、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降低独立董事因履职行为可能面临的压力与风险,充分保障其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激发履职积极性与主动性,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政策导向与公司治理趋势,公司拟为全体独立董事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旨在通过市场化保险保障机制,消除独立董事后顾之忧,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18 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
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投保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以及在不超出前述保险方案范围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无需另行决策。
四、审议程序
(一)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议无异议,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能够促使独立董事在职权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议时,独立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附件
1、 旗滨集团为全体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分析及建议;
2、 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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