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9日届满,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名)。
三、本次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分别作为单独议案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2025年5月8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具体提交时间、内容和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将确定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分别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资料填报”栏目发起“候选独立董事资格申报”,按照要求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情况、个人经历以及其他情况。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应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职能力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名人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提名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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