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CAC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CAC 专字[2025]0841 号
CAC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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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10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CAC
CAC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CAC 专字[2025]0841 号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CAC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CAC
CAC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CAC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开发
行了 1,500,000,000.00 元(15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手),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99,056.6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000,943.4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止,上述资金已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1】0065 号验资报告。
CAC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 1-12 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58.29 万元,变更用途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488.2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138,719.9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于 2021 年 5 月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7,240.54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488.2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508.1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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