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84.915 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启远”)(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2026 年 9 月30 日前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85 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84.915 亿元,国寿启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850 万元。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合伙企业专注于养老产业领域投资,是本公司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启远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启远、国寿股权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启远、国寿股权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寿启远的基本情况
国寿启远为成立于 2020 年 3 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
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36 号院 3 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QFGF5W,法定代表人为李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寿启远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寿启远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1,037.34 万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 1,036.29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9.1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寿启远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1,047.30 万元,净资产为
人民币 1,046.78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0.49
万元。国寿启远在以上期间无营业收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借方负数计入财务费用,因此在相应期间净利润核算后为正。
2.国寿股权的基本情况
国寿股权为成立于 2016 年 6 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
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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