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5-03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银行”)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合同》(“2024 年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
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止。依据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满足综合金融业务协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与
广发银行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新
增“利率调整兜底条款”,调整协定存款利率并调整交易额度上限。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刘晖女士、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补充协议,依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满足综合金融业务协同发展需要,双方将在 2024 年协议基础上新增“利率调整兜底条款”,调整协定存款利率并调整交易额度上限。
补充协议约定,在 2024 年协议有效期间,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等发生调整,及广发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广发银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过允许范围,广发银行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存款利率调整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自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协议项下签约账户执行利率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并分段计息。
补充协议生效后,协定存款利率由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0.10个百分点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 0.7 个百分点执行,后续触发“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时按新规调整。
在 2024 年协议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开立的 2024 年协议项下所有
协定存款签约账户日终余额合计限额由人民币 60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100 亿元。
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 2024 年协议约定执行。
三、报备文件
(一)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
(二)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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