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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7:06:56 股吧网页版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缺额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方案的议案》。
因工作计划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由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国金嘉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项目(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具体名
称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名称为准)方案,同意仍由公司作为发起人、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调整为以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和宁夏国博新农村风电项目共同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为实施基础设施REITs之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适当方式对项目公司及标的项目实施重组、股权转让,最终实现通过将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于基础设施REITs项下基础设施基金及其下设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如有)等特殊目的载体(视最终交易结构而定)的方式完成基础设施REITs上市发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项目公司及标的项目重组、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申报文件要求使用基础设施REITs的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签署并履行相应配售协议,合计持有战略配售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所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比例不低于适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的战略配售比例,持有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期限不少于适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的自基础设施基金上市之日起的最低期限。具体比例、期限由公司管理层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订、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基础设施REITs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相关承诺函等法律文件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础设施REITs项目方案、募集资金用途方案等,签署有关文件,全权办理基础设施REITs申报、注册、发行、设立等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已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若基础设施 REITs 最终发行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达到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需由股东会决议事项的,本公司将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方案暨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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