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
验资报告
索引 页码
验资报告 1-2
— 附件 1.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之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明细表
—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4
附送件
— 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5
— 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
— 验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 验资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 8
—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9-10
验资报告
XYZH/2025YCAA1B027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承销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截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止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的要求
发行募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嘉泽新能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嘉泽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783 号《关于同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嘉泽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78,087,649 股。本次嘉泽新能向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78,087,649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1 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止,贵公司指定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31050136360000001963 的收款资金账户已收到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资金 2 笔,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99 元(拾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玖角玖分),投资者认购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确认嘉泽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时使用,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报告(续) XYZH/2025YCAA1B027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明细表
截至2025年9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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