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资格;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
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
次和纪律处分 1 人次。
信永中和委派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订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信永中和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三)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本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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