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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02:44:16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河南
中国中冶资产贱卖与国资委新规98种违规情形对照分析


一、国资委新规核心要点

国资委近期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13个方面共98种违规情形,重点强化了对产权管理、资产评估、关联交易等领域的监管。相较于2018年试行版,新规将违规情形由72种增至98种,更全面覆盖企业经营投资全流程 。

二、中国中冶资产出售问题全景

交易概况:2025年12月8日,中国中冶公告拟以606.76亿元价格向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及关联方出售两大类资产 :

1. 地产板块:中冶置业100%股权及461.64亿元债权,作价312.37亿元,评估减值率45.18%("半价甩卖")
2. 矿产板块:包括中冶铜锌、华冶杜达等资产,作价294.39亿元。其中部分矿产评估增值率异常:
- 华冶杜达:增值率789.57%(账面1.86亿元→评估16.57亿元)
- 中冶铜锌:增值率182.99%
- 瑞木管理:账面仅0.26万元,评估值畸高

市场反应:公告后股价连续暴跌,A股一度跌停,港股单日跌超20%,市值蒸发约140亿元,被市场"用脚投票" 。

三、对照国资委新规的五大类违规情形

1⃣ 产权管理违规(对应新规第十四条)

违规情形:

- 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条款一):交易决策过程透明度不足,中小股东质疑缺乏充分论证
-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条款五):中冶置业评估减值45.18%,远低于市场价,涉嫌"半价甩卖"
- 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条款四):中冶置业债权减值32%出售,在房地产市场已见底背景下明显不合理

2⃣ 资产评估违规(对应新规第十四条及相关条款)

违规情形:

- 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条款二):评估方法选择不当,参数设置偏向关联方
- 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艾娜克铜矿资源价值超2万亿元,却以122.41亿元出售,评估严重低估
- 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评估机构中水致远曾因"评估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此次又为中冶提供评估服务,存在利益冲突
- 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或评估结果未经批准就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时应重新审批,但中冶未履行此程序

3⃣ 关联交易违规(对应新规"购销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条款)

违规情形:

- 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国办发〔2016〕63号):
- 地产资产大幅减值卖给亏损的五矿地产(2025上半年亏5.85亿港元),为其"输血"
- 优质矿产资源以相对低价卖给控股股东,使五矿集团获得价值数万亿元矿产资源
- 交易定价明显不公允(条款五):地产与矿产评估增值率反差巨大(-45.18% vs 最高789.57%),违反市场公平原则
- 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交易决策中关联董事未回避,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4⃣ 决策管理违规(对应新规"集团管控"相关条款)

违规情形:

- 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条款一):
- 未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未充分征求中小股东意见
- 交易方案公告前未进行充分市场询价
- 超越授权范围转让产权:交易规模达606.76亿元,接近公司总市值,明显超出常规授权范围
- 以集体决策形式规避责任:通过董事会集体决策掩盖利益输送实质,逃避个人责任

5⃣ 信息披露违规(对应新规"其他责任追究情形")

违规情形:

- 隐匿应当纳入审计、评估范围的资产(条款三):未完整披露艾娜克铜矿等矿产资源真实储量和价值
- 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条款三):评估报告关键参数(如折现率、金属价格预测)不透明,中小股东无法核实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对交易背景、定价依据、评估方法等信息披露不充分,误导投资者

四、股价暴跌与违规行为的因果关联

中国中冶股价暴跌20%并非偶然,正是市场对交易违规性质的直接反应:

1. 资产价值严重低估:
- 地产资产:账面569.78亿元→售价312.37亿元,减值45.18%,市场担忧公司资产质量恶化
- 矿产资产:虽评估增值,但与实际价值(如艾娜克铜矿资源价值超2万亿元)相差悬殊,投资者质疑资产被"贱卖"
2. 利益输送疑虑:
- 向控股股东低价出售优质资产,被视为"掏空上市公司"
- 交易完成后,五矿集团将获得价值数万亿元矿产资源,而上市公司失去核心增长引擎
3. 公司治理危机:
- 违规决策程序暴露公司治理缺陷,投资者信心崩溃
- 中小股东"用脚投票",导致股价连续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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