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还是央国企吗中国中冶3.03中国中冶25亿回购:旧案躺平9月新饼画12月,管理层这波操作太,太无耻。12月17日,中国中冶抛25亿A+H股回购方案,号称维护股东权益、注销增厚价值,看似利好,实则换壳忽悠。今年3月的回购计划,近9个月零动作、零披露,公司绝口不提停滞原因,如今另起炉灶推新方案,恰好卡在606亿资产出售的股东会节点前,维稳意图昭然若揭。新方案留足活口:需股东会通过,且有12个月实施期,未来大可借“股价超上限”“资金优先经营”搪塞。要知道公司手握超525亿货币资金,旧方案资金占比极低却迟迟不动,诚意何在?从200多亿减值突袭,到回购旧案躺平,再到新案画饼,这家央企的信披与履约,早已透支投资者信任。如此的管理层,连基本的信披和履约都做不到,又怎能扛起央企经营的重任,又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股友0392ZO0921 :投诉证监会中冶的情况是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如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交易,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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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01:14
发布于 广东
$中国中冶(SH601618)$ 上交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该规则要求此类交易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从其章程)。这一规定直接明确了重大关联交易需三分之二通过的具体标准。
三分之二通过规定的适用场景: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证券监管规则,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如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交易,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中冶的情况关键看是否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还是普通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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