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5-02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2.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中国中冶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冶章程>、<中国中冶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中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同意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资产证券化业务计划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 160 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可根据需求分期发行,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项、基础设施资产、商业不动产、项目股权、收益权、受益权、供应链应付产品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
2.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发行 160 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具体方式为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名称以具体文本为准)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形式。
3.同意上述资产证券化业务计划范围内的产品发行事宜,包括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交易结构和增信措施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办理。以上授权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中国中冶 2025 年度外汇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总部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外汇保值业务计划。同意 2025 年
度开展外汇保值业务总量不超过 41.09 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外汇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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