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995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59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70)。
(四)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完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
如下:
(一)期权代码(两个行权期):1000000953、1000000954
(二)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
(三)授予登记数量:1,995 万份
(四)授予登记人数:259人
(五)行权价格:14.03 元/份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七)有效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行权期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50%
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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