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滔,2012年12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讨论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的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议 数
朱滔 12 12 0 0 否 3
2024年度,除对应当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类别 召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5 0
2024 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严格履行
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
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
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 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五)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结合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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